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是粒子物理、核物理、粒子天体物理等学科的基础,在国民经济、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及核医学、核能源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推动“核探测器技术与核电子学”这一重要基础学科的发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提议与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所系结合在合肥创办“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联合实验室”。


●2005年4月25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与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联合实验室”正式创办。我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副校长许武,副校长王东进,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滕脉坤,理学院副院长叶邦角,科技处副处长张玲,高能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王焕玉,高能所副所长王贻芳、姜晓明出席了签字仪式。王东进、王焕玉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联合实验室管委会、室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学术委员会主要人员参加成立大会。     


2007年5月15日,中科院在科大举行“全院办校、所系结合”工作会议。中科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白春礼院士,院党组成员、秘书长李志刚,院基础局局长李定和院办公厅副主任汪克强等院领导,在院党组成员、我校党委书记郭传杰的陪同下,考察“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联合实验室。



2008年5月3日,联合实验室向中国科学院提出申请成立院重点实验室


2008年9月22-23日,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评估专家(数理组)一行10人分别对联合实验室高能所部和科大部申报院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评估。中科院计财局基地处郑晓年处长、基础局综合处齐禾副处长参加了此次现场评估。专家组组长麦振洪研究员宣布总体评估意见,认为联合实验室以具备了中科院重点实验室的条件。


 


2008年10月17-19日,“高能物理与核物理探测技术和实验方法研究”学术研讨会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召开,来自中国科学院兰州近代物理研究所,北京高能物理研究所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3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2008年12月19日,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联合实验室被批准为中国科学院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重点实验室(科发计字【2008】318号《关于成立中国科学院光化学转换与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等62个原装的实验室的通知)。


2009年4月21日,中国科学院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在高能所举行,中国科学院基础局李定局长、乔润龙处长、基金委数理学部汲培文副主任、蒲钔处长、科技部基础司沈建磊处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何多慧院士、朱长飞校长助理、清华大学安继刚院士、高能物理研究所陈和生所长、王焕玉书记,以及来自北京大学、上海应用物理所、中国原子能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单位的多名专家学者应邀出席率揭幕仪式。



2009年7月9日-10日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以于禄院士为组长的评估专家组(数理组)一行10人对院重点实验室高能所部和科大部进行现场评估。


  



2009年8月12日,院重点实验室顺利通过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评估,被评为A类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列综合排名第三名。


2009年9月24-26日,院重点实验室在中国科大召开了“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发展研讨会,高能物理所与近代物理系26位专家学者与会。会议就今后5年的科研规划、实验室制度建设、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组成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2011年4月2日,国科办基[2011]20号文件《关于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原则同意“杂交水稻”等49个实验室立项。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列。


2011年6月20日,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通过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论证。实验室名称更改为核探测与核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article Detection and Electronics )。


2011年10月13日,科技部下文《关于批准建设心血管疾病等4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11】517号),核探测与核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获批建设。


2013年11月14日,通过两年的建设,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组织的建设验收,正式运行。科技部、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领导以及实验室科研骨干30余人参加验收会。


 


2015年5月13日,实验室顺利通过科技部组织的数理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年工作评估。


2015年11月30日,科技部发布2015年数理和地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除了结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5】402号)实验室被评为被评为良好类实验室。根据中科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关于2015年数理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换届工作的通知》(前字【2015】6号)实验室进行正常的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换届。


2016年5月24日,中国科学院发文(前任通字【2016】2号)通知,经院领导批准,聘任安琪教授为核探测与核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陈和生院士为学术委员会主任。


2016年6月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和《中国科学院开放研究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办法》(科发计字【1999】492号),完成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的聘任工作,并报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备案。